九十六年度國際科學儀器技術訓練計畫要點
壹、目的
本中心配合國科會推動科技外交,配合我國加入亞洲國際性科技組織亞太科技合作協會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Cooperation in Asia, ASCA),成為正式會員國;自八十四年起即配合辦理國際科學儀器研習訓練計畫,迄今 55 國人員至本中心參與短期課程 (Workshop) 共計 273 人參與,長期培訓參與計畫與課程者 (Program) 共計 79 人次參與,本計畫深受亞洲諸開發中國家之喜愛與重視;不僅參與人員屢次來函請求再次參與,且結訓學員返國後逐漸擔任要職,有利於推動後續科技外交,本計畫推動成果日益顯現。近兩年,本中心執行「國際科學儀器技術訓練暨參與研究計畫」,共計四國 40 餘名有興趣或已從事奈米科技相關研究專家學者至本中心參與「奈/微米系統及檢測技術」及「奈米生醫技術」研習,研討會並邀請 Professor Egerton Raymond Frank、Professor Reinhard Klette、Professor Peter Torok、Professor Fred Brakenhoff 及 Professor Alexander Priezzhev 等數位國際知名學者至本中心授課,除提供學員高水準研習內容,並提供國內領域專家學者與國際學者交流機會;本計畫亦透過邀請國內講員授課方式,成功促成研習學員與國立台灣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大學、台北醫學大學等多所國內大學及中央研究院交流機會。據此,為加強我國與東南亞國家間科技合作關係,延續國際科學儀器研習訓練計畫之成果,儀器科技研究中心延提九十六年度『國際科學儀器技術訓練暨參與研究計畫』,邀請亞洲科技協會 (ASCA) 會員國推薦該國優秀科技人員至本中心參與國際科學儀器訓練計畫專案及奈米生醫技術訓練班,計畫目的與預期成果為
- 爭取支持參與國際科技組織,拓展國際科技合作交流管道。
- 增進與亞太地區科技交流之實質關係,並繼續推展與亞洲科技協會各會員國之良好交流關係。
- 推動新興科學與技術輸出,拓展我國技術與經濟影響力。
貳、內容
一、研習主題:
◎國際訓練班研習主題:奈/微米生醫技術
- 基礎奈/微米簡介及檢測技術課程
- 奈米生醫技術課程
- 台灣自然人文之旅
詳細資訊請參考相關英文網頁。
二、承辦單位:
國家實驗研究院儀器科技研究中心
三、計畫執行期間:
九十六年八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研習時間:
國際訓練班:二週 (預定 11 月 12 日起至 11 月 23 日止)
五、學員人數:30 名
東南亞區域包括泰國、越南、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等新興工業國家為主,亦接受民主太平洋聯盟國家其他區域友我國家。
- 學員資格:
- 需經亞洲科技協會 (ASCA) 會員國之科技代表機構選派 推薦之科技人員,具英文聽、說、讀、寫能力之理工系、 所畢業者。
- 訪問學者 (Guest Researcher):具理工博士或碩士學位,在該國政府機構或學術研究單位從事與本中心研究相關之工作二年以上者。
- 研究助理 (Research Assistant):大學理、工學系畢業, 在該國政府機構或研究單位從事與本中心研習計畫相關之工作二年以上,並附單位主管推薦信函者。
- 身體健康狀況佳,報名表需一併附健康證明書,項目務必需包括 HIV TEST、梅毒血清測試、肺部 X 光正常等,經我駐外單位核定後始發給來華簽證。
符合上述資格之推薦學員,需經本中心評選合格。 - 為協助推動各地區國際科技合作,本計畫擬優先錄取由國科會各駐外科學 (技) 組直接推薦學員。
參、研習費用:
一、長期研習生活費部分:
- 各學員國自付部分:學員往返機票 (包括其往返途中之一切費用如機場服務費、轉機過夜費、行李費等)
* 東南亞區域新興工業國家學員往返機票由國科會全額補助。 - 生活費部分:
- 訪問學者:
具碩士學位之資深工程師或副研究員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新台幣肆萬元至肆萬伍仟元
(需繳納 20% 所得稅,實領新台幣參萬貳仟元至參萬陸仟陸佰元)
資深並有博士學位者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新台幣伍萬元至伍萬伍仟元
(需繳納 20% 所得稅,實領新台幣肆萬元至肆萬肆仟元) - 研究助理:
每人每月補助生活費新台幣參萬伍仟元
(需繳納 20% 所得稅,實領新台幣貳萬捌仟元)
二、短期研習/研討會部分:(少於一個月者)
- 各學員國自付部分:學員往返機票 (包括其往返途中之一切費用如機場服務費、轉機過夜費、行李費等)
* 東南亞區域新興工業國家學員往返機票由國科會全額補助。 - 本計畫提供學員及國外講師在台研習間之食宿、場地、講 義、實驗、保險等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