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儀器科技研究中心
遴選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實施注意事項
處理流程

處理流程說明
使用表格
- 遴選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需求調查表
- 「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申請表
- 「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遴選結果報告書
- 「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公告遴選評分表
- 「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遴選結果一纜表
- 研究生暫借宿舍申請表
- 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成果月報表
- 研究生工時紀錄表
作業注意事項
- 一、編列人力需求:
各單位於編寫年度研究計畫時,因應計畫內容之實際需要,得編列支領及 不支領工作酬金之研究生助理人力需求。
- 二、公告:
由企劃推廣組根據研究計畫需要辦理公開徵求,於每年辦理一至二次為原則。
- 三、遴選作業程序:
報名:
擬參與研究計畫之研究生需徵得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並簽署後,向本中心辦理報名, 以參與其就讀院所或研究題目性質相關之研究計畫為限。甄選:
有意申請者與擬參與之研究計畫主持人面談。主持人說明工作內容與約定事項, 並就申請者之研究經歷及構想、工程能力及對該計畫之配合度等進行評選。 錄取人員名單經核定後公告並個別通知。報到:
錄取人員於規定日期向本中心企劃推廣組辦理報到手續,並繳交一吋照片一張, 供本中心人事室製作門禁卡。- 四、服務事項:
門禁卡使用及差勤管理:
- 各計畫主持人負責辦理其參與之研究生差勤管理及與各部門之協調措施。
- 研究生進入本中心時應向服務台值勤人員領用門禁卡,配於身上明顯處, 並於離去時繳回。
- 研究生不得攜同他人進入實驗室。
- 未經計畫主持人同意並指派專人陪同不得自行進入實驗室。
工作安全:
- 研究生應接受計畫主持人指導,於期限內受測及格,始可操作儀器設備, 並應盡適當操作之責任。
- 研究生應依本中心工安單位規定參與訓練,恪遵工安及實驗室安全規定, 以維人身安全。
工作酬金之發給:
約定支領工作酬金之研究生,由各計畫主持人辦理請領手續。工作成果:
- 研究生應依規定向其計畫主持人按時填報工作報告備查。各計畫主持人於年度 結束時將其參與之研究生工作成果呈核備查。
- 研究成果歸屬依本中心『遴選研究生參與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相關規定實施外,並應於相關著述 (含碩、博士論文、會議論文及期刊論文) 註明『本著述係參與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儀器科技研究中心 (計畫名稱:如微光譜儀研製)計畫之成果』。
研究生結束參與研究計畫工作時,應向計畫主持人及企劃推廣組辦妥離職手續 並繳還借用之儀器。